单位有个人的工资是分两个公司发,一部分是通过公司公户发给个人,另一部分工资是我们的公户打给对方公司公户,由对方公司发放工资,这样账务处理的时候,我们给对方公司打款,对方公司是不是得给我们开票才能做成本,不开票就不能做吧。这样操作节个税行吗。我觉得都是从我们公司账户出的,感觉这样不行,毕竟如果我们做工资的话没有直接打给个人账户,而是转给另外一家公司由其代发。例子,公司发8300.0我们打给对方公司公户9500.由对方公司直接给她发9500,相当于她拿了8300+9500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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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1-02 17:17 发布 279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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