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1-03 21:24

您好,按以下说明填写。 
【表单说明】 
1、本表由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分月如实填写,并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 
2、应纳税额:当“实际月(季)应纳税经营额”≥“核定月(季)应纳税经营额”时,应纳税额=实际月(季)应纳税经营额×税率(征收率);当“实际月(季)应纳税经营额”〈“核定月(季)应纳税经营额”时,应纳税额=核定月(季)应纳税经营额×税率(征收率)。 
3、减免税额:是指纳税人本次申报按规定可享受的各类税收减免金额。 
4、已申报纳税额:是指纳税人每月(季)实际已申报纳税的数额,包括核定的纳税人应纳税额和代开发票金额超过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所缴纳的税额。 
5、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申报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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