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1-04 10:25

你好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问下你税局的要求

追问

2019-01-04 10:27

那需要在施工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1-04 10:34

你好 是的在项目所在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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