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1月签订的合同总金额170万,11月银行进账第一期首款8万,2018年末仍未开票。 (1)11月进账,借:银行存款-8万,贷:应收账款-8万; 2.暂估未开票收入,借:应收账款-8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8万,分录对? (2)直到2019年1月开票,对于这个跨年业务,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要冲掉之前暂估的吗?
拥抱星空的唯美
于2019-01-04 17:02 发布 669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1-04 17:38
1)11月进账,借:银行存款8万,贷:应收账款8万; 2.暂估未开票收入,借:应收账款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8/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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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解答
2019-01-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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