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5-06-26 18:22

能说一下实务中,土地使用税是如何缴纳的吗?以普通企业为例

田老师 解答

2015-06-26 17:21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的批准时间一般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时间,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税法规定了通常的“实质”原则,《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即税法在实际操作中,规定是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主体。即开发商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协议,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6〕186号)。即使此时开发商尚未取得土地权证,因为权证的取得经常滞后,时间也就滞后了。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田老师 解答

2015-06-29 08:46

这个去学一下房地产开发有关税收问题和问你的辅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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