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老师,你好,只是个人所得税法上面的,这上面说的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没有扣款,用那样的方法来交税,取得的什么所得都是这样的吗,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其他的四种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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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1-07 13:51 发布 4074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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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14:27
徐璐老师 解答
2019-01-07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