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一个销售平台,代理商在我们公司销售平台上卖产品,产品是我门公司提供给代理商的,价格780,代理商在我们平台上销售价1680,用户在平台下单1680后,款入我们公司公账,我们到时会把收到的1680返回给代理商,我想问这个1680算不算代收代付?应该不算我们公司的收入吧?但是我们公司为了减轻代理商负担,想1680的款代代理商开票,这个账要怎么处理?然后平台上的第一个用户下单后,转介绍另一个用户购买,平台会对第一个用户返300,这个300可以抵销项税吗
钟燕兰
于2019-01-08 14:45 发布 94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1-08 15:16
如果纯销售平台,收入是按照销售提点确认的。如果公司代代理商开发票,那么只能视为自己公司销售商品处理了。给的返点,如果能够取得进项可以抵扣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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