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t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1-08 16: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因此,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如符合上述有关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规定的,则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不符合,则不需缴纳。

青青草 追问

2019-01-08 16:28

老师,很奇怪的一个事,我们12月开了一张发票,写的“技术服务费”,为什么系统自动把开票收入带到“文化事业建设费”那张表里,让我按3个点交税?

王t老师 解答

2019-01-08 17:58

是不是分类选错了,不然应该不会带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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