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厂家采购30万元的零配件,按照合同是分两次付款,每次付50%,今天我们刚给厂家付了50%,就是15万元,我们让厂家给我们开一个专票过来,按照合同清单开的话没有这么巧,开不出刚好15万元的整数,按照合同的清单,以及发货清单,可以凑够150700元。就让厂家给我们开150700元的专票给我们,反正到最后30万元我们都会结清给他的,然而厂家就要求我们再给他汇700元,他才给我们开150700元的专票,说他收的款要跟专票的金额对的上,请问有这样的说法的吗?不是到最后我们付的款跟合同对得上就行了吗?这回我们付的是15万元,他给我们多开700元,那下回开发票的时候,他给我们少开700元,不就行了吗?所以厂家这个说法我能否驳回??
ok棒
于2019-01-08 18:35 发布 8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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