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成立了一家电影投资公司,在本市某区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区公司营业执照不是写的分公司.不过市公司占区公司85%的股份,另外15%是自然人所有,现在老板说所有的收入,不管线上线下,都会打到市区的这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上,区的那家公司采购商品或发放工资,就从市区的的对公账户划给他,那这个账应该要怎么来回?买商品的发票应该开给市公司还是开给区公司才合理?
颍川
于2019-01-08 20:27 发布 9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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