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完12月的账进行申报前,先核对了账面未交税与税务未交税的差额。其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差额是2018年内计提多了造成的,所以我立刻在12月的账进行了冲减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处理。而增值税有78.4,城建税有21.31的差额数,我仔细检查后,发现这两个科目的差额是2018年以前年度多计提和与税务计算的差共同造成的。但是201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早就结束,12月份想调整,以前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现在不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了。小企业准则说未来适用法调整,直接冲减2018年本期(12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吗?借:应交税费——增值税78.4贷:主营业务收入78.4借:
会计学堂杨老师
于2019-01-09 09:57 发布 947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朴老师 解答
2019-01-09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