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申报10-12月得季度税,增值税已经申报完,系统提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了,为什么还要计提这2个附加??计提完后再12月再做一笔转到营业外收入得分录嘛??
1358035012
于2019-01-11 10:51 发布 902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11 10:54
你好 你计提了之后转营业外收入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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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
2017-04-19 17:11:04
你好,附加税减免的不用计提,所以也不存在转入营业外收入
2020-06-02 16:56:17
你好,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你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2019-08-12 20:41:42
同学你好
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2021-05-31 07:47:39
这个没有给出截止年限,这个政策的缴纳义务人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也包括一般纳税人
2019-04-08 2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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