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1-16 20:07

你好! 
不属于规定的免税补贴 
计入工资薪金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⑼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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