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电子汇票后背书给其它公司,对方公司贴现,借应收票据-A公司 贷:应收账款-A公司,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A公司,这样分录对吗?要不要体现背书给对方公司的名字,要的话是不是还要做一笔借:应付账款-B公司 贷:应收票据-A公司 ,再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账款-B 公司 ,,,,,还有这财务费用能税前扣除吗?
恒美多多
于2019-01-17 11:11 发布 5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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