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1-17 15:52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很多股东不能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分开来,将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资金的中转账户,随意从公司账户支取资金,或者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用于公司经营,给自己和公司都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第一,民法上的责任。公司虽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但只有象征意义,实际是被股东控制,当公司与股东间发生财产混同时,就无法区别公司的责任和股东个人的责任。尤其是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或合一,公司的资本与股东财产之间经常出现非法转移、私吞,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能力,这就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种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税法上的责任。股东将公司账户上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按照税法的规定属于公司对股东个人的分红,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缴纳,就属于偷逃税款,税务部门除了追缴税款,还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刑法上的责任。如果将公司的钱挪为己用,不予归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

萌哒哒的小萝卜 追问

2019-01-17 16:17

那现实中不是很多公司都会从私户和公账走账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1-17 16:35

你是问风险。风险,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没查到,你幸运。被查到,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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