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不是进项税可以抵扣的不需要转出的吗。
图图
于2019-01-20 09:35 发布 2884次浏览
- 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1-20 09:38
您好,需要转出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行税额转出)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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