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A公司签订销售合同,100件商品,10元/件,不含税价1000元。再送2件赠品,100元/件,共计200元不含税。上个月我给对方开出50件发票,按10元/件,不含税500元,没开赠品。这个月要开另外50件商品的发票,还要有赠品。是用商业折扣吗,应该怎么处理?
丢丢
于2019-01-21 19:59 发布 121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1-21 20:03
你好,同学。对于销售商品同时赠品,这部分赠品需要按其销售的价格分摊计入收入。
假如你买10件商品,单价10元,不含税收入100元,赠送1件商品,赠送的商品公允价值10元。
那么总的收入是100元,有销售的和赠送的。那么其中销售的部分确认收入为100*100/(100+10)
赠送部分同时分摊营业收入100*1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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