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2-11 09:43
转让金融商品按照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
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5%)X5%)
贷:应交税费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如果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时:
借:应交税费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5%)X5%)
3.如果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不能将该金融资产损失的可抵扣税额结转到下一年度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年末借方余额)
年末,如果“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有余额,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转让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回来,冲抵后“应交税费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年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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