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2-14 15:04
你好 看当地税局的规定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一)对企业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20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1万元罚款;每份普通发票处10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1万元罚款; (二)对个体工商户每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5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5000元罚款;每份普通发票处30元罚款,累计不超过5000元罚款; (三)对既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涉及普通发票的,累计罚款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二)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罚款限额; (四)对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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