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5-12-18 12:5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贵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同时原认证发票做进项转出,转出数同时在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账及申报表“进项转出”栏反映。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红冲原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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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个认证抵扣了,一个暂时没有认证,需要认证了才可以抵扣销项税 额
2017-10-07 10:19:38
您好 增值税发票认证 是购买方认证
2019-07-26 16:21:09
你好,是的
2017-05-19 16:07:06
好,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里面,如果你们单位有税收数字账户的话,电子税务局,我的我要办税,税收书的账户里面有。
2023-05-08 11:43:17
你好!这个企业自己定。没有要求多久必须一次
2022-04-06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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