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916422496
于2019-02-20 07:19 发布 1315次浏览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2-20 07:30
你好,高速公路道行费可以抵扣
916422496 追问
2019-02-20 07:33
请问,这种就可以吗?还是要换成电子普通发票?
庄老师 解答
2019-02-20 07:42
你好,这种地方税务局的发票不能用了, 财税〔2017〕90号第七项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2019-02-20 08:08
谢谢老师,这是去年18年10月的,国税局的,可以用吗?
2019-02-20 08:18
你好,国税局的可以用
2019-02-20 08:39
不用去换电子普通发票?
2019-02-20 08:40
你好,可以直接抵扣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庄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 4.99 解题: 47816 个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916422496 追问
2019-02-20 07:33
庄老师 解答
2019-02-20 07:42
916422496 追问
2019-02-20 08:08
庄老师 解答
2019-02-20 08:18
916422496 追问
2019-02-20 08:39
庄老师 解答
2019-02-20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