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员工社保2016年至今没有交纳,现在要补交,社保局要求按省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规定(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100%)补缴,并交纳滞纳金。但是现在国家不是出具了人社厅函〔2018〕246号人社部不追缴明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吗。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是否要交纳滞纳金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于2019-02-20 14:33 发布 1056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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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看来不会追缴
2019-02-20 20:21:16
你好,这个应该不会追缴
2019-02-20 20:21:58
你好,缴纳的是101人的。
2020-03-23 10:47:59
你好,是的,会严格一些了,但也不会按申报工资的情况来征社保的!
2018-07-08 13:59:48
你好,公司之前一直没交社保,直到出事,才补交,社保局查的到社保信息
2019-07-30 2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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