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1月接手一家建筑企业,之前的会计做账是按照银行流水做的账,也就是收付实现制,比如说2018年12月份所属期的税费本来是1月份的时候报并且1月份扣12月份的税款,而那个考会计12月份却不做这笔账,她说是1月份扣款,流水在1月份就1月份的时候做这笔账,而12月份做的税费是11月份属期的税费,因为12月份流水上扣了11月份的税款,但是这样做账就导致了我申报表上的数据和她财务报表上的收入数据不相符,我该怎样调账呢?
邓世芳
于2019-02-26 18:43 发布 85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2-26 18:50
你好,同学。
如果全部之前的做调整,工作量太大,比较麻烦。
建议调整1月的,后期对应就可以了。
直接在1月承担2笔税。你把1月的计提出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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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芳 追问
2019-02-26 18:56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2-2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