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简答题:固定资产取得方式有几种,如何确认入账价值?
以梦为马
于2019-03-06 15:04 发布 3400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06 15:07
您好,学员,依生产或交易等不同的取得方式,决定了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不同,也就决定了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不同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如下: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当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9、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