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与委托代销商品款的区别是什么,怎么更好的理解这两个科目,他们的贷方,借方分别表示什么呢?
小飞虹
于2019-03-08 05:10 发布 5890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3-08 05:41
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与“代销商品款”科目余额均填入“存货”项目并且借贷金额相互冲销,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并没有包括受托代销商品,即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没有确认为一项资产。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的目的,主要为了方便企业加强对存货的实物管理,保证受托代销商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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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虹 追问
2019-03-0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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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