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09 18:30

最新也就是2014年出台的有关认缴制规定,后面没有新的变化 
工商局:将于3月1日起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发布日期:2014-02-28  来源:常州工商局  浏览次数:17607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国务院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27个行业外(清单附后),从3月1日起常州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将全面实施公司(含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一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二是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三是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是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五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六是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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