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老师这个公告里,指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想转小规模的从2018年5月1日起,可转。但是在一本书上看,只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才可转,这话是对的吗?有什么文件依据吗?
胖三斤
于2019-03-10 23:44 发布 2750次浏览

- 送心意
冰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需要从防伪数控系统开具销货清单,而不能自制或手工开具
2015-11-15 10:02:27

你好,书上的是以前的规定。考试按书来。实际操作按现在的规定来。
2019-03-10 23:46:13

你好 这句话 按实际中是不对的。 因为 目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 是允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的
2020-08-20 19:34:11

你好,包括营改增,不限制行业
2019-03-11 16:09:17

你好,拿着营业执照和公章去税务局直接核定这个票种
2019-03-12 14:13: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