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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兰若梦
于2019-03-12 10:05 发布 1979次浏览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2 10:06
您好 制作宣传单发票开广告宣传费 计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有扣除限额
灵兰若梦 追问
2019-03-12 10:29
我想全扣,发票开服务费可以吗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3-12 10:31
那根据您的发票内容 如果是服务的话 可以
老师,关于每年的奖金,可以筹划成辞退一次,经济补偿金吗?
2019-03-12 10:32
那这个员工以后不在您单位任职了?
2019-03-12 10:40
还继续
2019-03-12 10:41
各一月再签有没有影响
2019-03-12 10:45
职工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应按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 (1)当地(县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局公布的为准)3倍的数额。 (2)个人在领取该补偿金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提供有关凭证)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扣除额应仅限原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原由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扣除。 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没有相关法律不允许辞退后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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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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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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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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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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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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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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