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帮我看下这个是18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面的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其中税款缴纳期初未缴纳税款54811.58和本期已缴纳税款54811.58 这个分录应该在当月是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54811.58 贷记银行存款54811.58 是不是?然后申报表税款缴纳的再下面期末未缴纳税款114084.65,本期应补(退)税款114084.65这比税款是代表在10月份需要缴纳的吧?那么分录应该是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114084.65代表了就算下个月缴纳这比税款,到10月份缴纳的时候冲到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114084.65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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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13 15:21 发布 12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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