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销售了商品,确认了收入和销项,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本月未达到起征点当月的销项税科目怎么处理呢?
小小晓
于2019-03-13 17:01 发布 102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019-03-13 17:02:30
你好,这个分录写的结构不对
2021-07-18 09:28:09
你好,不重复的,你这样的话在企业所得税就不需要视同销售了,你这已经确认了收入。
2022-11-08 09:22:27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在确认收入时,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免征了季度末月做这个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2021-05-21 20:02:06
你好,是的,是这样做正常销售,销售折让分录的
2022-07-29 1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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