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是一家生产出口型企业,在2月我们确认了12月出口货物的收入,然后就开具了一张400万的免税出口发票,在3月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时候,我们发现2月的400万出口发票开错了,撤销了出口退税,并对2月的400万发票在3月进行了红冲,并且开具了正确的出口发票,想请问一下四月在申报三月的增值税的时候,增值税应该如何填列附表一,需要单独填写红冲的出口发票吗? 有老师回复我说,不需要单独填写 只需要填写差额就是了 那我现在疑问是 我在进行免抵退税的出口退税申报的时候 我填报的出口销售收入是正确的全额收入 还是增值税的差额呢 这样会不会出现与增值税匹配不成功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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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16 11:20 发布 8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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