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II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这不是教材上规定的吗?为什么是2000呢?
妫
于2019-03-17 08:38 发布 45328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3-17 09:13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16号文)》,扩大了II、III类账户的应用范围。此次《通知》从开户、资金转入转出及限额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改进新规。如III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
《通知》明确,Ⅲ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新开立Ⅲ类户后,通过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的,可以接收非绑定账户小额转入资金;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出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
央行此前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Ⅲ类账户只能用于小额消费,并且Ⅲ类账户设置有1000元的限额。这个改进新规实行后,Ⅲ类账户1000元的限额被提高到了2000元。
“随着小额支付的越来越普及,原来的1000元的限额可能已经无法满足市民的支付需求。”一方面依然设定了2000元的限额门槛,这是为了保证市民账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对原来规定的1000元限制进行了提升,市民小额支付将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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