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3-19 10:23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可以不需要发票 写差旅费报表 写清楚出差地点、时间、出差具体天数等 按出差标准写补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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