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小规模,去年9月29号开了一张272874的发票,然后11月1号把这张发票冲了,然后我在金税盘看了一下数据,2018年7月:实际销售金额19320.38,实际销项税额579.62;2018年8月实际销售金额:53203.88,实际销项税额1596.12;2018年9月实际销售金额307935.94,实际销项税额9238.06;2018年10月实际销售金额0,实际销项税额0;2018年11月实际销售金额-253275.73,实际销项税额-7598.27;2018年12月实际销售金额16990.29,实际销项税额509.71;国税网申报的时候2018年7月-9月申报增值税11413.81,2018年10月-12月是0,请问该退7088.57,还是退7947.78
A
于2019-03-20 14:11 发布 108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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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该申请的退税金额是7088.56
2019-03-20 14:38:54
579.62+1596.12+9238.06-7598.27+509.71-11413.81=-7088.57,也就是留抵7088.57,你可以咨询专管员可不可以退还是留抵以后,你的增值税申报表上也会有这个留抵的税额
2019-03-20 13:55:35
可以申请退税或者留到以后抵。退的金额:7598.27-509.7
2019-03-20 12:39:15
你把所有销项税合计-进项-红冲的销项-你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款,就是你留抵税额
2019-03-20 12:22:33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满30万,本身就是免税的,你交过增值税吗?
2019-10-16 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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