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小规模,去年9月29号开了一张272874的发票,然后11月1号把这张发票冲了,然后我在金税盘看了一下数据,2018年7月:实际销售金额19320.38,实际销项税额579.62;2018年8月实际销售金额:53203.88,实际销项税额1596.12;2018年9月实际销售金额307935.94,实际销项税额9238.06;2018年10月实际销售金额0,实际销项税额0;2018年11月实际销售金额-253275.73,实际销项税额-7598.27;2018年12月实际销售金额16990.29,实际销项税额509.71;国税网申报的时候2018年7月-9月申报增值税11413.81,2018年10月-12月是0,请问该退7088.57,还是退79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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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20 14:11 发布 1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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