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3-21 17:51

1、开发企业建造的售楼部(接待处)和样板房,凡能够单独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2、售房部装修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应计入其建造成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售楼部,根据其建设与使用的特点,一般说来不外乎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1、利用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临时性作为售楼部,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再将该售楼部的房屋销售; 
2、利用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临时性作为售楼部,待销售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3、在开发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楼部,待销售基本完成后,将其转作自用或出租; 
4、在开发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楼部,待销售完成后,将其拆除。

森林森 追问

2019-03-23 09:42

好的,谢谢

朴老师 解答

2019-03-23 10:24

不用客气,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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