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公司为非房地产企业,正在建造办公楼,工程是包给建筑单位的,建造期间发生的一下费用,哪些可以计入房屋原值?1.购买的热水器、净水器,需要安装的,类似家用的热水器2.灯具,是自行购买的,是不是如果安装在墙壁上就能计入房屋价值,台灯落地灯要计入费用? 3.楼房外面有一些路灯和景观照明,一开始都计到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是否能够转到房屋成本里去吗? 4.工地上有一笔餐费也计入了在建工程,个人觉得不太合适
含糊的人生
于2014-09-21 17:36 发布 1861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1 17:58
1..购买的热水器、净水器,需要安装的,类似家用的热水器,不用计入固定资产。
2.灯具不用计入房产原值,因为灯具是可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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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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