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07-29 11:05

那普通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罗老师 解答

2015-07-29 11:0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

罗老师 解答

2015-07-29 11:01

普通发票不用开红字通知单

罗老师 解答

2015-07-29 11:49

当月的作废,跨月的直接 开红字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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