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关于免税收入的申报的问题。<br>背景:医药零售公司,销售有免税计生用品。<br>事项:申请增值税附列资料一时,按16%的开票额79428.08填写申报时,提示小于系统数。所以按合计数80007.98申报,但这个是包括免税的579.90元。一直通过不过,所以后来按80007.98申报,多出来的92.73元税额就倒挤在未开票收入的税额里。请问老师这样申报问题出在哪里?还有个图发不上来了。16%的开票金额是79428.08,免税的是579.90,合计80007.98。 照片有点模糊,免税销售是填写在18行3列的。
末
于2019-03-27 07:27 发布 5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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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21:07
点~玲老师 解答
2019-03-28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