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在三月三十一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填哪个表?
彦儿
于2019-03-27 14:50 发布 8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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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3-27 14:55
您好,需要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合伙企业汇算清缴应当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政策依据今年还应当遵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执行,该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算是合伙企业合伙人有关所得税的的最新政策,此前的相关规定与新政策有抵触的,以新政策为准。笔者结合该政策对于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中容易忽略的问题提示如下。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所以合伙企业一定要在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都合并了还要确认营业外收入吗?不是只有权益法才 问
同学好,这是说在合并当日这个时点的会计处理,不是合并后的处理 答
开过红字发票可以收回吗 问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哦 答
老师 你好 ,公司购买的 8万6仟的 运输车 ,我可 问
你好,可以的,不低于四年就成 答
24年1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交 问
你好,这个最好问一下当地12366有的地方是因为有补缴的部分。 答
老师,买了4万材料是私账付款的,已经收到发票,开的是 问
你好,你应该借。原材料才对,而且你银行没有支付。 答
彦儿 追问
2019-03-27 15:05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19-03-27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