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Kim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3-28 11:38

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紫冥 追问

2019-03-28 11:43

报关单和发票不是保持一致的吗?统计口径为什么会不同呢?老师,我有点糊涂了

Kim 解答

2019-03-28 11: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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