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4-01 13:03

您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对买方的当天; 
(2)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销售,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的当天;收到代销清单时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发出商品满180天仍未取得清单,视同销售,为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说劳务,为收取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所以如果说您已经取得销售货款,或者说您收到预收款之后已经发出货物了,那么您这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在4月1号之前。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画笔 追问

2019-04-01 13:05

那如果4月1号以后,以前订的合同还能开出16个点嘛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19-04-01 13:08

您好,如果您是4月1号之后收到销售款,或者说在4月1号之后才发出货物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开16%税率的发票了。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19-04-01 13:10

满意帮打好评谢谢

画笔 追问

2019-04-01 13:12

那就是说合同签订在3月,付款在4月1号,也算4月销售额,不能开16个点的了吗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19-04-01 13:26

您好,可以看收入判断,就是银行账单收入时间。 
4.1前可以16%,4.1后不能16%

画笔 追问

2019-04-01 21:58

老师,坏账准备这个是怎么做得呢?我老是不懂

沈家本老师 解答

2019-04-01 22:08

您是问打五角星的那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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