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12月已经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是34800多,符合季度销售额不足9万免征增值税。现发现2018年10-12月份开的3张发票(金额4368.93元,税额131.07元)漏记了。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补记收入 借:库存现金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368.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1.07 把漏记的收入补上也符合免征条件,应交税费转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1.0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1.07。同时调整2018年12月资产负债表库存现金和利润分配。这样处理对吗?
流浪兔
于2019-04-02 13:41 发布 1016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4-02 14:19
你好 分录做的正确 但是不需要调整12月报表 直接在本月反应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
2020-04-12 10:16:34
你好,可以使用小企业准则的呢
2019-06-13 17:09:31
对会计核算要求高,可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要求不高,可选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9-06-25 21:43:33
没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准则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8-12-05 20:45:02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会计角度讲,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税务上的划分,一般纳税人可以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用企业会计准则
2019-01-04 1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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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兔 追问
2019-04-02 14:20
答疑苏老师 解答
2019-04-02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