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4-11 10:48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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