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现出现这一问题。因税率调整,3月已经去税务局备案4月要开具16%税率的发票,4月1日开出发票,4月3日纳税申报时忘记申报该笔未开票收入,现在需要去更正申报,将未开票收入重新填报。更正前需要将4月1日开出的发票作废吗?然后再更正申报以后重新开16税率的发票?需要这样操作吗?还是只需要更正申报,发票可以不重新开具
典雅的水壶
于2019-04-12 01:14 发布 108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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