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A投资了有限责任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B用税后利润向股东进行分红,有限合伙企业A收到的分红再向合伙人进行分配,自然人合伙人分配的利润是按股息红利交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生产经营所得交所得税?企业法人合伙人分配的利润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tz002
于2019-04-12 18:46 发布 398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12 18:50
您好,自然人合伙人分配的利润,是按股息红利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法人合伙人分配的利润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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