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4-13 13:52

组成计税价格=【20*(1+10%)+800*2*0.5/10000】/(1-20%)=27.6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27.6*20%+800*2*0.5/10000=5.6万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