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房产税,税源信息管理) 我们是国家大学科技园,有一栋7层楼。 其中某楼层的其中一间屋对外出租给一家公司,收房租和物业费,另外一些房间支持学生创业办公司,没有房租,只有物业费。还有一些房间给创新学院办公,也有几件空房间。没有一间是自用。 房屋产权是学校,授权科技园管理。 请问这个房产税房源信息登记处,只有收房租那家填从租吗? 不收房租,只收物业费的那几家填从租吗?不填的话,如何处理?
林好奇
于2019-04-13 14:43 发布 1470次浏览
- 送心意
冯慧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13 15:33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乘以12%计算房产税,如果没有租金,税源信息管理中从租计征不用填写,填写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山东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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