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款阶段,计算应交增值税的时候,是否可以扣减进项税
西丫丫
于2019-04-16 19:49 发布 342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4-16 20:20
您好,房地产行业,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款阶段,计算应交增值税的时候,不可以扣减进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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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丫丫 追问
2019-04-17 11:37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9-04-17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