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阿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4-17 09:03

加计扣除优惠——税基式优惠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75%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可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a.人员人工费用
  b.直接投入费用
  c.折旧费用
  d.无形资产摊销
  e.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
  a.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b.直接投入费用
  第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第二,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第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c.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d.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f.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a.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b.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c.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d.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e.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f.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g.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若水 追问

2019-04-17 15:08

继续上面的提问
1、我的问题是辅助研发活动的人员,例如企业的办公室人员,同时也为研发服务,这部分人员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阿文老师 解答

2019-04-17 16:07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可以加计扣除

若水 追问

2019-04-17 19:03

好的,谢谢老师!

阿文老师 解答

2019-04-18 10:32

不客气的   请给与五星级好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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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2023-10-12 16:53:50
你好,学员,你么利润总额多少的
2022-03-24 13:41:41
您好。不用单独写分录,按照扣除后的金额计算。 不用单独写分录,按照扣除后的金额计算所得税。
2022-02-15 09:13:10
人员按公司实际的研发人员构成填写,可以放弃加计扣除政策。
2018-01-22 23:03:54
加计扣除优惠——税基式优惠   (1)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75%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可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a.人员人工费用   b.直接投入费用   c.折旧费用   d.无形资产摊销   e.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   a.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b.直接投入费用   第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第二,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第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c.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d.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f.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a.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b.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c.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d.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e.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f.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g.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2019-04-17 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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