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例如1月将工资单和工资款付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发工资到员工,2月开回劳务费发票给我司。请问,1.计提劳务费入账时,在1月根据工资单入账,还是在2月根据发票入账? 2.如果做2笔分录,1月有工资单时和2月收到发票时都做分录的话,分录要怎么写比较好? 3.这个情况要怎么做分录比较清晰
紫苏
于2019-04-17 16:09 发布 89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4-17 21:36
1.1月时计提,收到发票作为付款依据的原件
2.计提
借:X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收到发票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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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 追问
2019-04-18 08:55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4-18 09:05